各年级:
根据上级文件及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校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评审相关规定,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扎实推进资助育人及精准资助工作,现就我校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1.《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24〕135号)
2.《188改名taptap本科生奖助学金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工程大校字〔2025〕28号)
二、奖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把握重点,确保全覆盖。结合2025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十四类(种类依据上级库及时调整)重点保障人群信息,对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各学院可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资助。对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优抚对象学生等予以关注,根据学生资助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及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做到保障重点、确保全覆盖、统筹兼顾、无一遗漏,同时认定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家庭突发困难、自然灾害等影响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分两档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42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3200元。
2.社会助学金
光玺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甘肃籍一年级学生,每生每学年2000元,本年度到款4万元,资助1人。
三、评审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没有恶意拖欠学宿费等不诚信行为,道德品质良好;上一学年诚信评价等级为3A(含3A)以上(学习、经济和生活三项诚信评价等级均为A,即评价成绩≥90 分);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本学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俭朴;
7.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二)光玺助学金
学习条件:无
其他条件:家庭住址在甘肃省境内,且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188改名taptap本科和研究生在校一年级学生。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班级民主评议。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助学金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并进行班级民主评议。
(三)年级推荐。各年级成立由辅导员、各班班长、团支书组成的年级推荐小组,推荐出本年级候选人。
(四)学院推荐。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年级推荐上报的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日常表现及家庭状况进行综合考察,在民主评议、年级推荐小组推荐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助学金建议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六、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组织与安排
|
工作安排 |
10月13日 |
学生工作部(处)向各学院下发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10月14日-10月17日
|
1.学院进行政策宣讲和答疑。 2.本人向所在学院递交书面申请。 各年级成立推荐小组,推荐小组结合学生日常表现,班级民主评议,推荐出本年级建议名单。 |
10月22日-10月24日 |
1.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初步确定建议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公示初评结果,受理学生申诉(公告栏,学院网站,不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等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 |
七、国家助学金发放及其他
(一)其他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若已获资助,将从发现起终止其当年受助资格,停发国家助学金: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或处理;
3.平时生活不节俭,有与其家庭经济状况明显不符的较高消费行为;
4.休学、退学、转学学生。
各年级务必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和安排,于10月17日18: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学生如对学院评审工作有任何意见、建议或异议,请向学院办公室反映(笃行楼517)电话:029-81369655,联系人:曹子凡,逾期未报送者视为放弃。
八、上交材料:
1.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表(申请人一式两份)
2.国家助学金民主评议表(以班级为单位上交,一个班级两份)
taptap188平台
2025年10月15日